通知公告

声明

发布时间:2024-03-29

近期,社会上不断发生一些单位或者个人,通过网络、媒体、海报等各种方式,发布盗用我单位名称、标识为其产品或者服务项目的虚假广告宣传,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误导、欺骗了广大消费者,严重侵犯了我单位的名称权、名誉权和知识产权。对此,我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是中国科学院院属科研机构,享有“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心理所”等名称的专属使用权、商标专用权,以及形象标识的著作权。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我单位许可或者授权,在其产品或者服务宣传上使用“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心理所”等名称或形象标识的行为,以及冒用我单位专家、博士等职务或学历信息的行为,均属侵犯我单位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我单位将保留对相关侵权行为人依法追究全部法律责任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侵权行为人承担。

我单位科研人员名单可通过官网“研究队伍(http://psych.cas.cn/team/)”查询,我单位已毕业学生名单可通过官网“所友录(http://psych.cas.cn/edu/syl/)”查询。我单位继续教育学院课程研修班/高级课程研修班学员,如未取得同等学力硕士/博士学位证书,不得对外自称我单位硕士/博士。

希望社会各界明辨真伪,以免上当受骗。特此声明。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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