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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心理学会-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心理咨询师水平评价规范(试行)》发布

发布时间:2023-12-28

2023年12月28日,《中国心理学会-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心理咨询师水平评价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发布。该《规范》旨在加强心理咨询师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和职业化建设,促进我国心理咨询行业健康发展。《规范》适用于心理咨询人员的水平评价。

《规范》明确,心理咨询师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由低到高分为助理心理咨询师、三级心理咨询师、二级心理咨询师和一级心理咨询师四个水平等级,并确定了各等级心理咨询师的工作内容及要求、申报条件和学习课程等。

《规范》提出,中国心理学会和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联合成立心理咨询师水平评价工作指导组,负责水平评价工作的规划、协调和指导;设立学术与技术委员会负责心理咨询师水平评价的学术咨询、技术支持与专业审定工作;设立监督委员会负责检查、监督心理咨询师水平评价工作。

中国心理学会和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简称“一会一所”)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联合开展心理咨询师水平评价工作,践行责任担当,满足行业需求。

工作指导组邮箱:sppj@psych.ac.cn

附件:中国心理学会-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心理咨询师水平评价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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